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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房产开发商的这三种做法涉嫌非法!一定要注意!

    信息发布者:互联农村人
    2017-05-02 20:19:01    来源:简阳在线   转载

    简阳购房政策

    产权分拆?售后返租?内部认购?众筹买房?今后再遇到开发商诸如此类的宣传,请务必小心,谨防上当。因为,这些做法很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。

    4月25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教育部、工信部、公安部、民政部、住建部、农业部、商务部、人民银行、工商总局、银监会、证监会、保监会等14家国家机关召开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。

    会议认为,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存在三大特点:

    一是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将整幢商业、服务业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,通过承诺售后包租、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,诱导公众购买;

    开发商将完整独立产权的商铺分拆成若干份,甚至直接销售所谓“收益权”,购房者连产权证都拿不到。承诺高额回报,售后包租,让人感觉投资稳赚不赔。其实,这很有可能是资金链存在问题的开发商给投资者挖的陷阱。

    利用投资者的资金,开发商完成融资,缓解资金压力,委托第三方公司(很有可能就是开发商自己成立的)对商铺进行管理。投资者尽管已经缴纳了购买商铺的钱款,但实际上对商铺并没有实质的所有权,甚至连支配权都没有。

    一旦开发商出现“跑路”情况,这些“稳赚不赔”的商铺就变成了套牢投资者的“伤铺”,非但拿不到合法的产权证明,连维权都存在很大困难。

    二是房地产企业在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,有的甚至是项目还没进行开发建设时,以内部认购、发放VIP卡等形式,变相进行销售融资,有的还存在“一房多卖”;

    开发商为了缓解资金链压力,在不具备销售资格的情况下卖房,以各种名义收取购房者的钱款,实际上就是靠一张图纸,甚至是置业顾问的描述圈钱。一旦出现“一房多卖”的情况,不仅会引发购房纠纷,来回扯皮,而且很有可能会造成购房者错失购房良机。

    所谓“内部认购”,很多时候就是因为开发商没有拿到预售证,没办法公开销售,所以,买房前先看一下开发商的预售证,很有必要。

    三是房地产企业打着房地产项目开发等名义,直接或通过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集资。

    众筹和非法集资,很多时候真的只有一步之遥。

    众筹买房,这种以互联网+的名义行敛财之实的做法也不鲜见。“众筹”的形式很多,比如认购收益权、购买会员资格、交钱取得优先选房权,等等。

    当然,以上三点主要是针对开发商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非法集资,并不是说开发商收取房款之外的款项就一定违法。

    不过,面对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,提前了解一些关于购房的基础知识是十分必要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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